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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桐城市育才学校2016年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6-05-19  点击量:2218次  分享至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经批准,桐城市育才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所学专业为:专科: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美术教育,本科:教育学、特殊教育,研究生:特殊教育学(报考专业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及《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为参考标准);

(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六)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普通高校、中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桐城市育才学校

3.报名时间:2016年5月26日—5月30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周六、周日正常上班)。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填写《桐城市育才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审查表》(见附件,报名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二寸照片3张。

属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审查。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专业要求相一致。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即取消相应资格。

(3)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5.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负责资格审查人员按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笔试对象,2016年6月1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6.笔试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经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开考比例可放宽到2:1。

7.加分政策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报名(资格审查)时,携带相关证书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增加2分。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6月2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及分值:特殊教育相关知识,满分100分。

4.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55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递补人员按此要求执行)。

(三)面试

进入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对因人员缺考出现招聘岗位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等于或大于1:1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1.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无生上课形式,面试人选提前封闭1个小时备课,讲课时间为20分钟。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教学技巧能力、普通话水平、个人形象及仪表。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使用全日制培智学校语文教科书(试用本)(全日制培智学校教材编委会编著,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1993年7月第1版,2015年12月第19次印刷),由招聘领导小组提供,考生不得随带任何参考资料。

2.进入面试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依笔试成绩(含加分)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合成确定。总成绩统计过程中均按四舍五入之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根据考试合成总成绩和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按以下优先原则依次确定(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参照此规定执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如最高学历相同,则第一学历高者优先。如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根据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意见,区别不同情况应安排考生当日或当场进行复检,对非当日或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结果仍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合成总成绩,结合考察、体检结论,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人事关系转移、聘用等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6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拟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和用人单位正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逾期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察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

3.因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合成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的办法处理),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有关事项

本公告由桐城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公开招聘有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由桐城市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0556-6200645(桐城市育才学校)

0556-6133927(桐城市教育局人事科)

0556-6121238(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556-6134001(桐城市监察局)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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